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规定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要求,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,鼓励建设单位听取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。
目前,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委托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承担“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2.5万辆新能源商用车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”的编制工作。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,并征求公众意见。
(一)建设项目概要
项目名称: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2.5万辆新能源商用车项目重新报批
建设地址:龙泉驿区工业集中发展区
建设性质:扩建
建设内容:主要建设焊装车间、冲压车间、涂装车间、总装车间和调试车间,以及配套的综合站房、油化库、污水处理站、固废库、危废库等生产辅助设施,同时建设办公楼、食堂等办公生活配套设施。项目建成后,全厂将形成年产2.5万辆新能源商用车的生产能力。
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:企业已建成“一汽客车(成都)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技术改造项目”“3000辆/年中植一客新能源客车项目”“新能源客车扩能项目”等项目。现有项目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良好,运行记录齐全,环境管理制度较为完善,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。
(二)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
联系人:张强
联系电话:13598820875
联系地址:龙泉驿区工业集中发展区
邮编:610100
电子邮箱:zhangqiang@seazonmotor.com
(三)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
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
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: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》、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;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工程分析、污染防治措施评述、环境影响预测评价、公众参与调查及风险环境影响评价等。
(四)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(包括:村委、企事业单位等)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。
(五)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通过电话、书信、电子邮件、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公众提交意见时,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;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。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,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。
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
(六)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公众意见表,详见附件:
链接: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Y1p2MBqApxH-LuLymBGz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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